收到詐欺案傳票,該注意的五件事

2019-04-30

地檢署或法院開庭,都會寄發傳票(開庭通知書)給當事人,當您收到傳票時,不需要恐慌,靜下心來留意以下事項:

  1. 傳票的人別稱謂是證人還是被告?如果傳票上您的稱謂是證人,那原則上就可以先鬆一口氣了,只是某案件需要您到庭作證,準時到庭即可,要留意的是,證人有到庭義務,如果無故不到,還是有被處罰鍰或拘提的可能。如果身分是被告,就務必要審慎看待了,勢必有人提告您詐欺,請再往下看。
  2. 確認傳票的真假。傳票上都會有地檢、法院的名稱,也會有案號、股別、聯絡電話,可先打電話給承辦書記官,詢問是否有此案件,以排除被詐騙集團偽發傳票的可能性。
  3. 瞭解案由。若確實有此案件,可試著詢問書記官是何人提告、案由為何,但書記官通常不會透露,基於偵查不公開,大多只會說來開庭就知道了。
  4. 整理證據資料。回想近期是否與他人有金錢糾紛?如有,則先蒐集相關資料,整理事情的經過,做好準備。若有金錢債務,思考是否有籌款返還的能力,契約、單據、通訊軟體對話等證據先保留。
  5. 要不要找律師?詐欺案件無律師也可開庭,但律師可事前與當事人沙盤推演,讓當事人對開庭有心理準備,知道如何應答,律師也可出庭辯護及提出答辯書狀,在投資或借貸的案件中,就很有機會獲得不起訴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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