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假扣押的不動產被其他債權人拍賣了,假扣押就失效了嗎?

2020-01-12

辛辛苦苦查到債務人名下有不動產,然後幸運得法院也准許假扣押,又提存了一筆擔保金到法院,終於查封了債務人的不動產。結果債務人的其他債權人,搶先拿著執行名義對同一筆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拍賣,但我先假扣押了,別人還可以聲請法院拍賣嗎?如果法院拍賣了,我的假扣押怎麼辦?

假扣押無阻卻他債權人終局執行之效力

查封、拍賣換價之終局執行,其效力是優先於假扣押的,所以就算你先找到這個不動產、先假扣押查封了,但其他債權人如果有確定判決、債權憑證等終局執行名義,還是可以無視你的假扣押,直接向法院聲請終局執行,而且直接進入鑑價、拍賣程序,不須再查封。 

拍賣後假扣押將除去,但於假扣押金額範圍內,法院會將拍定價金提存

承前所述,假扣押無法阻止其他債權人搶先拍賣,不過假扣押債權人的權益也不是毫無保障,依強制執行法第133條規定:「因執行假扣押收取之金錢,及依分配程序應分配於假扣押債權人之金額,應提存之。」再依同法第33條規定,法院於拍定後進行價金分配時,假扣押債權人當然發生提存之效果。

白話來說,就是不動產拍賣掉後,法院手中有一筆拍賣所得的錢$$,接著就要分配給債權人了,而假扣押債權人也會被加進來分配拍賣價金(不過分配金額、順位仍會因是否有抵押權、債權人人數而影響)。

但畢竟假扣押只是保全程序,還未取得確定債權,所以法院並不會把錢直接分給假扣押債權人,而是提存在法院(就是法院幫你把錢保留著,但由法院繼續保管的意思),等假扣押債權人訴訟贏了取得確定判決,再依聲請發給提存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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