闖入陽台偷東西,是否構成加重竊盜罪?

2020-01-04

你犯的是刑法第320條的普通竊盜罪?還是第321條的加重竊盜罪?可是差很多的,普通竊盜罪的法定刑度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,而加重竊盜罪則是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,一旦犯的是加重竊盜罪,就很難易科罰金了。

而刑法第321條其中一款加重事由,為「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犯之」,那假若犯嫌只跑到陽台偷內衣而已,是否算是侵入住宅呢?

陽台仍屬於住宅、建築物之一部分,成立加重竊盜罪

依實務見解,大樓頂樓陽台與該公寓有密切不可分之關係,屬於住宅之一部分;而住戶獨立陽台,亦為住宅整體的一部分,與住宅有密不可分的關係,所以侵入陽台就是侵入住宅。

所以跑到陽台偷東西,就會構成加重竊盜罪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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