雇用未滿18歲的工讀生,雇主應備置法定代理人同意書

2024-04-04

未滿18歲的高中生,利用課餘時間或寒暑假去打工賺零用錢,是社會普遍的現象,但老闆在雇用未成年人時,也須留意法律規定以免受罰。

未成年人與他人成立僱傭關係,需要法定代理人(通常是父母)的同意,若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,其僱傭關係屬效力未定。而且勞動基準法第46條規定:「未滿十八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,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。」也要求雇主應留存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人受雇工作的「同意書」,以及未成年勞工的年齡證明文件。

若雇主漏未留存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書,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3項規定,可處2萬元至30萬元的罰鍰。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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