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到存證信函、律師函不回覆,會變成默認嗎?

2023-02-08

甲公司向乙公司訂購鋼筋一批,乙公司如期出貨、鋼筋也經甲公司承辦點收無誤,但嗣後甲公司認為鋼筋品質有瑕疵,於是寫了一封存證信函給乙公司,主張要退貨、退錢,乙公司如果完全不回應的話,甲公司可主張乙公司默認同意嗎?

置之不理(沉默),並不屬於默示同意

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3609號民事判決:「沈默與默示意思表示不同,沈默係單純之不作為,並非間接意思表示,除法律或契約另有規定外,原則上不生法律效果。默示意思表示則係以言語文字以外之其他方法,間接使人推知其意思,原則上與明示之意思表示有同一之效力。」

民法第153條第1項固規定:「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,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,契約即為成立。」

但所謂的「默示」,係指以言語、文字以外的方法(例如具體舉動),足以使人推知其有同意之意思。如果只是什麼都不回應的單純沉默,完全看不出本人要表示什麼意思,因此不生默示同意之效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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