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法律

甲在一家公司上班,擔任行政助理,週一到週五為工作日,星期六、日為休假日,甲在某一個星期三另有私事而無法上班,於是甲和老闆說好,雖然星期三可以不上班,但需要在該週的星期六到公司把事情做完。

某社區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,選出新一屆的管理委員會成員,而其中一名當選的管理委員A,遭住戶舉發欠繳管理費,主張欠繳管理費者不能擔任管理委員,試問有無積欠管理費,跟能否擔任管理委員,兩者有關聯嗎?

電價從4月起平均調漲11%,社會上反彈聲浪不斷,國民黨在113年3月26日的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中提案,擬於113年3月29日的院會中,表決「是否立即停止調漲電價」,並要求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,即刻檢討現行能源政策,綠委全數反對,但藍白立委人數較多,所以提案通過,113年3月29日的院會中將會表決電價凍漲案。

甲與乙是鄰居,但素來關係不睦,某日甲拿雞蛋砸向乙的大門,致大門沾滿蛋液,乙花了一番時間才清洗完畢,乙查看自宅門口的監視器後,發現是甲所為,甲於是向乙提出毀損罪的刑事告訴,但因為蛋液可以清除,大門的美觀及使用性並未受損,故檢察官於3個月後作出不起訴處分。

我們常看到國家的法規範,有某某「法」、某某「條例」,為什麼都是法律,為何會定名不同呢?其實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條規定:「法律得定名為法、律、條例、通則。」所以法律的名稱還有「律」、「通則」,只是這兩者就非常罕見了。